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集美大学 (招标人)的编号为天和[厦]招(设)字2015-197号(招标编号)的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改造工程(设计)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集发展备案[201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美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 集美大学内 ;
2.3工程建设规模: 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改造面积5800平方米(框架结构5层)。
2.4投资总额:投资总额950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 950 万元;最终以集美区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为准确;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
2.6.2内容: 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外立面和室内外改造装修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需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 22 日至2015 年 1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 时 30分,到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100元 。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排序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转到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21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效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集美大学海外教育学院教学楼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工程总造价(暂定预算价)为 950 万元、设计费基价为 37.01 万元,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 1.0 ,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后再下浮10%,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为 22.65 万元。投标单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本报价仅作为评标报价,不作为结算报价)。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计费额以集美区财政审核的施工预算价作为计费额,设计费以集美区财政审核的审定价为准。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集美大学;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联系人:陈强;联系电话:0592- 6180572;
传真: / ;邮政编码:361026。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
联系人:程慧;联系电话:0592-5138719 ;
传真:0592-5138787-19;邮政编码:361012。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帐 号: 8391020111018519
缴交时间: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到达指定账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美分中心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一号之1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