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5年第二批、第三批县乡公路改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5年第二批、第三批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豫发改投资【2015】490号”,“豫发改投资【2015】491号”,开封市财政局文件“开财预指【2015】195号”,开封市财政局文件“开财预指【2015】1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尉氏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约占50%及地方自筹资金约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109)号
2.3 建设资金:约5772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施工期及保修期工程监理。
2.7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第七标段:Y012王段线改建工程,改建总规模3.3公里。路基宽7米,路面宽5米。
监理标段:
第二标段: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 22日至2015年 12 月 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西二楼)进行报名。
施工标段: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监理标段: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②、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③、招标文件售价:施工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监理标段: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37889725 电 话:0371-23388510 1513780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