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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09: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邮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

项目编号:0733-156220847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4865055转17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邮政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联系方式:010-883233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赵女士、杨女士;010-84865055转1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编号:0733-156220847801

招标人名称:国家邮政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010-8832334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4865055-172

招标内容: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00万元整。

简要技术要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一期)国家邮政局建设部分项目初步设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必须保证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专业甲级或通信工程类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22日至201512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专业甲级或通信工程类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另加100元邮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1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会议室1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杨女士

联系方式:010-84865055转172   传真:010-84865255

Email:zhaoyang@biddingcitic.com

备注:

1、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号:7110210182600030709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开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投标人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将相关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传真或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传真、购买包号(如有)、投标人地址等相关信息,并将付款底单确认件扫描后发至上述邮箱。

3、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投标人必须保证能够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5.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专业甲级或通信工程类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2日 09:30 至 2015年12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的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类专业甲级或通信工程类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制,加盖公章)。若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A座8层会议室1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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