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的委托,对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
三、项目编号:2015-ZCZB-110
四、招标内容:
1)采购数量:1
2)采购用途:对东城公安分局看守所监室维修改造
3)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2800平方米,本次装修改造对监舍内部墙面进行粉刷,地面木地台保留现状,所有门窗及防护栅栏更换,不涉及电气给排水改造。
4)项目资金: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肆佰柒拾陆万零柒佰柒拾玖元零贰分
(RMB4760779.02)
五、招标人: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兴胡同45号
招标人联系人:付处
六、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邮 编:100062
联系人:樊静
电 话:18311379257
传 真:67123389
七、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本);如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4、外地企业须具有进京施工管理手册;
5、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6、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说明: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九、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
每天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图纸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室
凡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进京施工管理手册;(复印件)
7、 项目经理须的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如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