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经夏津县人民政府授权,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项目实施机构,现委托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邀请有兴趣的社会资本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夏津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局长 联系电话:0534-3687819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JL-20151027
四、采购需求:与项目实施机构合作进行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投资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的社会资本主体。
五、项目概述:
5.1项目概况:夏津县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位于夏津县步云街南侧、西二环东侧,占地40亩,设计处理能力2万吨/日,分两期建设,每期各1万吨/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30公里,估算总投资8780万元,主要收集处理西北工业区和化工园区的污水,服务范围为南起银城路,北至北环路(华芳),东起解放街,西至西二环。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出水向西排入青年河湿地。拟采用“A²O+高级氧化/机械絮凝+斜管沉淀+连续流砂滤池”的处理工艺,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含水率小于60%,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填埋处理。
5.2 合作期限及模式:
5.2.1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5.2.2合作模式:
5.2.2.1运作模式:本项目整体采用PPP合作模式,由本次政府采购遴选的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单独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取投资与建设运营移交一体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5.2.2.2项目期限和移交方式:项目合作期限不少于(1+30)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1年,运营期不少于30年,社会资本按项目合同体系约定向政府移交资产。
5.2.2.3合理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取得合理收益,年收益率不高于8%,项目的收益来源为政府购买服务。
六、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6.1 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夏津县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6.2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6.3 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4 2011至2014年度中,至少三年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6.5 实收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6.6 2014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
6.7 具有在国内以BOT、TOT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城市污水处理设施3年及以上的业绩经验,至少具有一个日处理规模不低于4万立方米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经验。
6.8 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合作期间可为本项目提供资金1亿元以上;
6.9 具有投资建设运营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意愿,并能组建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
6.10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11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由项目实施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社会资本,原则上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可进入竞争性磋商阶段,符合条件的可确定为合格的社会资本。
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允许参加下一轮的竞争性磋商。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8.1 报名时间:2015年 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8.2 报名地点:夏津县市民服务中心133报名窗口报名。
8.3 报名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齐全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9.1 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 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9.2 领取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133报名窗口;
9.3 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十、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上午9:30时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夏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二、监督机构: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3217830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夏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局长 联系电话:0534-3687819
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4-2260309 邮 箱:gcjly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