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平顶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平顶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的委托,现就关于平顶山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编号:PZC2015-11449Ag-57782
1.2资金来源:固定专项资金,已落实。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采购内容及标段情况:
采购内容及投资总额: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本次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服务期: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须在10日内提交工作方案(包括人员组成、时间进度等),合同签订4个月后交付最终方案。
1.7 质量要求:规划深度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需求之要求,并在国内相同规划中达到领先水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3年或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近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须近期纳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3投标人需具备文化产业规划类、以及其它相关类甲级资质、或属于经国家文化部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研究机构;
2.4项目负责人(高级规划设计师)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专业文化产业研究,具有承担过文化产业规划项目的工作经验;
2.5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高级规划设计师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合法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提供网页页面及查询途径);
2.6投标人近三年内曾经做过的省辖市级文化产业规划或其它成功设计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2.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8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报请当地政府采购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23日至2015年12月29日;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 2015年12月23日至 2015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3.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六楼616室)。
3.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3.4、招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 月29日上午9 :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大厅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五、其他有关事项
报名及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4、资质证书;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金证明);6、无行贿查询告知函;7、企业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8、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原件;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平顶山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2666718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大楼1012室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新城铭座6楼616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0375-2193699 13903759328
2015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