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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421部队路段路灯采购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2 0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78421部队路段路灯采购
  • 2、项目编号:GZZJ公2015-117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沈斌
  • 5、项目联系电话:15685172373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LED路灯;65W LED 6M单臂路灯;180套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58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组件名称:6米灯杆 数量:180根 技术参数:灯杆 ★(1)灯杆采用优质Q235钢板制作,高度6m,上口径不低于70mm,下口径160 mm,灯杆壁厚为3.5mm,灯杆臂杆,热度锌钢管防腐处理,静电喷漆、表面光滑无气泡,作防雷接地保护。 要求:组件使用寿命20年以上,质保期 15年。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安装完毕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贵安新区界内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非生产厂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 (2)特殊资格要求
                  报名须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备查);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1 09:00:00至2015-12-25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18号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兰桂酒楼4楼403室,电话:15685172373)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18号贵州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兰桂酒楼4楼403室,电话:15685172373)现场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1-12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1-12 10:00:00
  • 12、开标地点: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安新区贵阳市甲秀南路396号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6,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21 09:00:00至2016-01-11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在参加谈判会议之前,须分包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到位,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缴纳收据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安支行
      • 帐  号:2402015429200025606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贵安新区城市管理局
    •   联系地址:贵安新区
    •   项目联系人: 尹晓雨
    •   联系电话: /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正佳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318号
    •   项目联系人: 沈斌
    •   联系电话: 15685172373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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