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2015-2016年度汕头市金平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5-2016年度汕头市金平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XY2015081001。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汕金财采编2015087号。
三、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财政局。
四、项目名称:2015-2016年度汕头市金平区党政机关一般会议定点服务场所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2015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仍在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或旅馆业安全经营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即2012年12月-2015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2、营业场所在金平区行政区域内,并具备可容纳100人以上的大会议厅1个或以上和中、小会议厅若干个,且具有一定的住宿及会议接待能力的旅业单位。
3、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针对本项目由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向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 -17:00,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3) 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带齐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负责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④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⑤针对本项目由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前3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自备U盘拷贝电子版。
七、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期自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8日止,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递交。
八、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11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十一、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11日10时00分。
十二、 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54-88631949
传真:0754-88601629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砂路50号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游先生
电话:0754-88788385
传真:0754-88788385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42号商贸城一座西梯508房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