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苍南县渔港码头视频监控工程、苍南县海域高空视频监控工程及网络专线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7: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渔港码头视频监控工程、苍南县海域高空视频监控工程及网络专线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苍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委托,就苍南县渔港码头视频监控工程、苍南县海域高空视频监控工程及网络专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23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段

项目名称

配置说明

数量(套)

采购预算

1

苍南县渔港码头视频监控工程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

126.6万元

2

苍南县海域高空视频监控工程及网络专线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1

144.7万元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条件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说明:依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允许通讯特定行业在温州地区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独立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但该分支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依法在温州地区办理工商、税务及社保登记;(2)取得总公司(或总机构)出具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间:20151222日至201512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6:30      (北京时间,下同)

集中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报名截止后报名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组团8幢A单元2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30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09:30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标段一:人民币25000    标段二:人民币28000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资料封面(编写项目名称、标段、招标编号、采购人、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传真及日期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针对报名者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注:本次项目允许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分支机构独立参与投标,当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本文件所列“法定代表人”即指该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所列的“负责人”)

 供应商可以选择标段进行报名,参与投标。

 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招标文件里“投标通知(邀请)书”中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地  点:苍南县龙港镇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812395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灵溪镇人民大道绿都花城A区8幢201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5158636962/0577-64765299

传真:0577-68889879

E-mail:zjsgczxyxgs@163.com 

 

查看原公告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