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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金秀县民族高中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9: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秀县民族高中教学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秀县民族高中教学楼工程

项目编号:GS(LB)2015119GJ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超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388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民乐路18号

联系方式:林工 0772-62136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超0772-423888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新建教学楼一栋,共五层,内设23间教室,1个大礼堂,包括修建挡土墙、厕所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0:00 至 2016年01月1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lbsggzyjyzx.com/lbjyzx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招标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秀县民族高中教学楼工程已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金发改规划【2015】9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秀县民族高中教学楼工程

2.2招标编号:[2015]金秀施FJGZ第  18    号      招标代理编号:GS(LB)2015119GJX  

2.3项目规模:新建教学楼一栋,共五层,内设23间教室,1个大礼堂,包括修建挡土墙、厕所等附属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553.8万元

2.5招标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6项目建设地点:金秀县民族高中校园内。

2.7要求工期: 200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清单)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即招标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开始公布时间日期:2015年 12    21

4.2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6年   1    14  日上午9时 00分至10时00分。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      14   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需在开标的前两个工作日下午17:30分前到账。

4.4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6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lbjyzx)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

                                                               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金秀瑶族自治县民乐路18号                 地  址:广西来宾市新兴路147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人:黄超

电话:0772-6213631                                电话:0772-4238880  传真:0772-4238880

2015年   12       21  日                            2015年   12      21 

 

 

监督管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2-621238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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