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
项目编号:GS(LB)2015114GX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388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忻城县芝州一路9号
联系方式:蒙先生0772-64077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772-423888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150万元。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且全区范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水利造价师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5个月(即2015年7月至1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7.295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0:00 至 2016年01月13日 09: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lbsggzyjyzx.com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及其他资料(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农经【2015】1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忻城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5年度建设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建设
项目编号:[2015]忻城施GZ第 66 号 招标代理编号:GS(LB)2015114GXC
项目内容
大塘镇大塘河防护堤(7880m),具体详见设计图纸中包含的内容。
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零柒万贰仟玖佰伍拾柒元整(4072957.00元)
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天(日历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
项目建设地点:忻城县境内。
3.1 资质条件: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150万元。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道整治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且全区范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册水利造价师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5个月(即2015年7月至11月)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纸电子版及其他资料(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拷贝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 年 1 月 13 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1 月 13 日上午9时3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lbsggzyjyzx.com)发布。
7. 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忻城县芝州一路9号 邮编:546200
联系人:蒙先生
联系电话:0772-6407718
招标代理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2-4238880 传真:0772-4238880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新兴路147号
2015 年 12 月 21 日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2-640771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