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岗岭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修缮(三期)工程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编号:HSZBLC2015G025(重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长岗岭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修缮(三期)工程方案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岗岭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修缮(三期)工程方案编制采购
二、项目编号:HSZBLC2015G025(重2)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长岗岭村古建筑群文物保护修缮(三期)工程方案编制采购服务1项。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供应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博或建筑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8:30~12:00;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单位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人缴纳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技术负责人2015年1月至11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陆仟元整(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七星支行
账 号:6600 1105 2605 6000 1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标大厅(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3号盛景中心8楼13号)开标。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联系人:张华平 联系电话:0773-2536630 传真:0773-2536630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广西华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