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安徽省潘村湖农场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徽省潘村湖农场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徽省潘村湖农场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大俊
项目联系电话:0551-623817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湖农场机关
联系方式:刘主任 0550-80514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大俊 0551-62381757
代理机构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2#楼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安徽省潘村湖农场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安徽省潘村湖农场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稻产业项目(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
1.2招 标 人: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
1.3项目编号:AHHP-2015-09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简易轻钢板房结构播种车间及农机库600平方米;育秧工厂配套设施(水泥路、排水渠、微喷滴灌);钢架大棚10000平方米;床土粉碎筛选机2套;育秧播种流水线2台(套);育秧硬盘4万个;插秧机2台。购置拖拉机具4台;购置机动喷雾器20台,三是联合收割机5台;购置卫星导航系统1套。施工设计方案已完成,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工程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2.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作为2个标段 。
1)一标为设备采购标,内容为:⑴床土粉碎筛选机2套;⑵育秧播种流水线2台;⑶育秧硬盘4万个;⑷插秧机2台⑸拖拉机具4台;⑹机动喷雾器20台;⑺联合收割机5台;⑻卫星导航系统1套。
2)二标为土建工程标,内容为:⑴简易轻钢板房结构播种车间及农机库600平方米;⑵育秧工厂配套设施(水泥路、排水渠、微喷滴灌);⑶钢架大棚10000平方米。
2.4 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负责组织安排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三年以内无违规违纪(农机购置补贴等有关违规事项);
3.1.2投标人为农机经销商(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万元(含)以上;
3.1.3投标人为制造厂(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元(含)以上;
3.1.4投标人必须有生产企业提供的授权销售服务委托书(投标人为制造厂的无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2.2、 拟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并注册在本单位;
3.2.3、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须审查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销售服务委托书(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一标段)、资质证书(二标段)、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拟派项目建造师证书(二标段)、安全生产考核证(二标段),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2015 年 12 月 21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局潘村湖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明光市潘村湖农场机关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集团2#楼5层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人:张大俊
电话:0550-8051402 电话:0551-62381757
6、备注
6.1所有证件、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6.2近三年指自2015年12月1日起往前追溯三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三年以内无违规违纪(农机购置补贴等有关违规事项);3.1.2投标人为农机经销商(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万元(含)以上;3.1.3投标人为制造厂(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5000万元(含)以上;3.1.4投标人必须有生产企业提供的授权销售服务委托书(投标人为制造厂的无需提供委托书)及相关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3.2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3.2.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3.2.2、 拟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并注册在本单位;3.2.3、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招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中佳丝网南2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666 号1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