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_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
招标公告
1、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_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园整体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_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
整体装修工程
2.2招标编号:HC[2015]0029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5,777,955.35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哈尔滨市政府机关第六幼儿园整体装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
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建设地点: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第六幼儿园群里新区群力家园
2.7工 期:合同生效后120个日历天
2.8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至少一个三年内承建过200万以上财政投资装修项目业绩,并出具竣工报告原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5、招标文件购买方式: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15时之前(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须为投标供应商法人,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内200万以上财政资金装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小班子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工长:1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安全员:1名;),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截图,协同项目经理(壹级建造师)持有效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拟投标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为其(小班子人员、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携带全部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三楼确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一层开标大厅。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联 系 人:丁钰
联系电话:0451-84664718
代理公司: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联 系 人:张慧申
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传 真:0451-82289069
邮政编码:15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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