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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实训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委托,就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实训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特色校建设、实训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

1.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5-307

1.3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1.4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1.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信息化建设

2.报名条件

2.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二标段:供应商须有省级特色校或国家级示范校建设经验,须提供省级特色校建设或国家示范校建设的合同原件。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报名须知

3.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见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

4.报名时间:2015 12 21 日至2015 12 29 17:00止。

5.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保证金和标书费:

5.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标书费:500/标段

5.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5.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512211230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5122220161817时前。

5.5、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线下支付”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14日下午14:30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郑市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乔先生                  

    话:0371-56920365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话:0371-55689399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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