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县委政府大院监控系统安装询价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6: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新安县县委政府大院监控系统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152号
2、项目内容:
(1)新安县县委大楼、公寓;新安县政府大楼、公寓;新安县县委大楼及政府大楼人民会堂;
(2)安装网络智能高清红外球型摄像机8台,安装网络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17台,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34台,46寸显示屏2台,设置独立监控室;
(3)原有监控系统移至总监控室;
(4)原有周戒防范系统控制室移至总监控室;
(5)摄像头清晰度为300万像素;
(6)所有监控线尽可能按要求走暗线或暗线槽。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约13.49万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到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查无行贿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 5日下午14:4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共公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8379355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温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5】152号
2、项目内容:
(1)新安县县委大楼、公寓;新安县政府大楼、公寓;新安县县委大楼及政府大楼人民会堂;
(2)安装网络智能高清红外球型摄像机8台,安装网络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17台,高清红外半球摄像机34台,46寸显示屏2台,设置独立监控室;
(3)原有监控系统移至总监控室;
(4)原有周戒防范系统控制室移至总监控室;
(5)摄像头清晰度为300万像素;
(6)所有监控线尽可能按要求走暗线或暗线槽。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约13.49万
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6、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条的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洛阳市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到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查无行贿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询价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询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 5日下午14:4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新安县共公资源交易大厅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83793556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陈女士 温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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