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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6: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执法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执法服装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巩财代【2015144号,采购人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交货地点: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院内;

2.2采购范围:冬夹克棉衣、冬装常服、春秋装、夏装短袖上衣、裤子、衬衣、皮鞋等(详见附件)[点击下载]

2.3供货期:2016131之前完成供货;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家且经营范围内具有加工生产规定货物能力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自201411以来已完成过供货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执法服装采购供货业绩至少3个(日期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4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5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及缴纳社会保障金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期六个月缴费凭证);

3.6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 1221日至2015122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131308X室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已完成过的供货业绩合同;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近期六个月缴费凭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人将对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一经发现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131308X室;

5.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4招标文件费:300/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巩义市交通路政管理大队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310国道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赵先生  

电话:13849037748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电子邮件:longhuadl@163.com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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