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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门都大道、联播大道、金城大道更换人行道路侧石及花池侧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门都大道、联播大道、金城大道更换人行道路侧石及花池侧石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门都大道、联播大道、金城大道更换人行道路侧石及花池侧石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确建招【201573)已由确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项目名称:确山县产业集聚区门都大道、联播大道、金城大道更换人行道路侧石及花池侧石工程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确山县产业集聚区

2.4项目概况:拆除原混凝土路侧石、重新铺设花岗岩路侧石等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控制价:36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项目经理无在建。

3.3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必须在报名期间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1222日至 201512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行贿查询告知函进行报名。

(备注: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一致,不得更换)

以上证件均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购买招标文。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实行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台账制度,每个投标企业可提供3名以下(含3名)授权委托人。如无特殊情况,投标企业本次提供的授权委托人将长期负责在确山的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企业慎重对待。未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台账的投标企业在本次投标报名时委托人须提供以上证件、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三金”证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的任意三金缴费证明)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企业因人员调整需更换委托人的,应提前与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调一致,并提供书面报告。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114900分,投标人应于20161149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交易综合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柒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到下面指定帐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换取收据。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将视为没有缴纳投标保证金而被拒绝投标

开户行:中原银行确山支行

  户:确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号:525010179824012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396-2323273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话:13803960390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话:13783395252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396-7019080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纪委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室

王来喜    0396-7019095   13033803899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王春祥    1350766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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