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舍力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YZX-2015-063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安市舍力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大安市舍力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安市舍力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资金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大安市舍力镇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建设日光温室大棚1栋,建筑面积约619m2(含看护房24 m2),大棚595 m2,规格为70m*8.5m*3.35m;普通塑料大棚40栋,建筑面积472 m2,采用钢筋骨架机构,43片骨架,骨架间距1.25米,规模52.5 m *9 m *2.9 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招标控制: 61.2790万元
2.5建设地点:大安市舍力镇新华村、民新村
2.6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5月30日,工期137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一项,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可就上述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5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客宾馆会议室(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安市舍力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聂新生
地 址:大安市舍力镇政府
电 话:1394362889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葛力铭
地 址:长春市正阳街4326号
电 话:0431-82726888 17604302046
传 真:0431-82724566
开户名称: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春城大街支行
账 号:0710733011015200000022
吉林省吉元建设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