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玮元-A2015270 寻甸县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仁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寻甸县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资金来源、质量要求:
1.1项目名称:寻甸县城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玮元-A2015270。
1.3招标内容: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寻甸县城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服务 | 三年(2016年1月1日年至2018年12月31日)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达到《昆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昆明市环璋卫生质量的相关规定》要求标准。
1.6、投标人资格要求
1.6.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6.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6.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6.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6.2投标人须是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内须包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1.6.3具有有效的省、市级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许可证》,昆明市内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在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昆明市以外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持有公司注册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或者相当于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明文件;
1.6.4昆明市以外注册的清扫保洁企业须在昆明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备案;
1.6.5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在寻甸县内注册成立分公司;
1.6.6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具有10台及以上的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以单位自有或以中长期(租赁合同为半年及以上)租赁的设备为考核标准)。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包括洒水车、冲洗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等;
1.6.7近三年内需具有与本次招标规模相近的城市公共用地或主要街道的卫生清扫、保清、垃圾转运综合服务业绩,并能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1.6.8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1.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本项目预算价:¥500万元/年度。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12-21 10:16 至 2015-12-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01-11 09:00。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5.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仁德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71) 62652410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