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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惠济区乐飞街道路及乐飞街金洼干沟桥梁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4: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惠济区乐飞街道路及乐飞街金洼干沟桥梁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7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惠济区乐飞街道路及乐飞街金洼干沟桥梁工程已由郑州市惠济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招标人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市惠济区

2.2 工程概况:乐飞街(惠民街-滨河路)道路长1043.881米(不含乐飞街跨金洼干沟桥梁工程),红线宽25米;乐飞街金洼干沟桥梁长40米,横断面布置为:0.25米(栏杆+3.5米(人行道)+18米(车行道)+3.5米(人行道)+0.25米(栏杆,桥面全宽25.5米,双向四车道。

2.3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独立法人机构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二)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公路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自公告之日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加投标,否则随时发现随时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且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须做出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在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企业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职称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投标人不得非法挂靠或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加投标的声明函,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对成立时间不足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年份算起)、2015年度纳税凭证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以上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3详细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内二楼215室(郑州市陇海路和工人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4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5.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开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动漫基地C座4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天河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开元路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3639573  

招标代理: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金先生

电话:0371-67177749-8007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55号院内二楼(陇海路和工人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日期: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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