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购买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采购商品房用于安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群众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安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采购项目进行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安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采购
1.2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5】102号
2.项目概况及内容:
2.1采购内容:本次共采购商品房260套,用于新安县江庄老村和城北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所采购房屋应位于新安县城区范围内,套型面积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相关政策要求。
2.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项目资金为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约7800万元。
2.3标段划分:
四标段:采购80套,房屋所在区域:县城东区。
五标段:采购80套,房屋所在区域:县城东区。
六标段:采购50套,房屋所在区域:县城东区。
七标段:采购50套,房屋所在区域:县城东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经营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3.3供应商所投商品房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供应商交付的商品房必须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且符合国家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4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房中位于一楼和顶楼的套数不得超过所投标段采购数量的5%;
3.5开标时需携带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 12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凯旋路与玻璃厂路交叉口向东150米)生生大厦5楼583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房屋所在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备注:报名时还需提供壹份《投标商品房的简要说明》(包括小区名称、楼号、房屋总套数、所处地理位置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6.4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5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磋商公告发布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其它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每个供应商可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也可同时中多个标段。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新安县城区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9-67289118、15038507777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34号生生大厦5楼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话/传真:0379-63628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