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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20包、23包、24包)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器材等设备采购项目(20包、23包、24包)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器材等设备采购目(20包、23包、24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抢险救援器材等设备采项目(20包、23包、24包)

2.2地点:洛阳市新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2.3包段划分:

包号

序号

器材名称

数量

二十包

1

水幕水枪

50

2

穿刺水枪(国产)

40

3

穿刺水枪(进口)

10

4

泡沫钩管

30

5

地上消火栓扳手

50

6

地下消火栓扳手

50

7

井盖钥匙

50

8

地上消火栓四方头

50

9

地上消火栓五方头

50

10

泡沫比例混合器

11

11

PQ8泡沫枪

30

12

6米二节拉梯

8

13

9米二节拉梯

3

14

挂钩梯

9

二十三包

1

氟蛋白泡沫

10

2

清水泡沫

18

3

A类泡沫

10

二十四包

1

破拆车

1

 

3、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经厂家授权的供货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含)以上;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供货商需出具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如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是该产品在国内的一级代理商;

3.8所投产品均须出具有效期内的符合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其他有关产品质量检测证明或产品相关合格证书;
3.9
所投产品在近三年内未被公安部消防局通报为不合格产品;
3.10
近三年来未被武警河南省消防总队列入违约单位;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销售业绩;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与投标者,请于201512 21 日至201512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51号楼908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生产厂家授权书、检测报告、投标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洛阳市新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59845070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美茵街建业左岸国际51号楼908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3383888083    1863790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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