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郑州市财政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供暖设施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 郑财经建2015—099号
2.3、建设地点: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2.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2.5、工程总投资:约290万元
2.6、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施工经验;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目前无正在监理工程(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
3.4 业绩要求:企业和项目总监须具有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
3.5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6.2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人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4.1、报名时间: 2015 年 12月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
4.2、投标人报名时需分别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报名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信誉证明;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关系、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无正在监理工程证明;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购买标书时提供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532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612959
联系地址: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丰产路36号豫煤商务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