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2: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已由市交通运输局批复,项目业主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G2015-108ZF
2.3 建设地址:洛阳市嵩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
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于大坪,路线由西南向东北行进,经三疙瘩村,止于范庄岭,全长5.096公里,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水泥混凝土面层。
2.5 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计划工期:4个月
2.9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近五年(2011-2015)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 个不低于所投标段规模的类似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五年内类似施工业绩两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验收资料)(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等证件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9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大坪乡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49202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赵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5137906908
2015年12月21日
1.招标条件
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图,已由市交通运输局批复,项目业主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
2.2 招标编号:G2015-108ZF
2.3 建设地址:洛阳市嵩县境内
2.4 建设规模:
嵩县程村至高都川三期大坪至范庄岭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于大坪,路线由西南向东北行进,经三疙瘩村,止于范庄岭,全长5.096公里,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9米,路面宽7米,水泥混凝土面层。
2.5 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加地方自筹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计划工期:4个月
2.9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近五年(2011-2015)内至少独立完成过2 个不低于所投标段规模的类似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的企业投标。
3.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13时00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近五年内类似施工业绩两份(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竣)验收资料)(以上证件均需出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一套)等证件到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9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下午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嵩县大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嵩县大坪乡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49202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赵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5137906908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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