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案管电子卷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1: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TDZB20151212
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案管电子卷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1、建设单位: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案管电子卷宗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采购高速扫描仪,智能订卷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投资额:37.6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质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⑵、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高速扫描仪)针对此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⑶、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货期:30日历天
8、报名要求: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资格审查(仅限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9、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30分。(节假日休息)
10、报名地址: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瓦房店市西环北街3-6号)
11、招标代理单位:瓦房店市通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2、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张晓声 联系电话:0411-85520866
13、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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