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PPP项目预中标结果公示
该项目实施机构修武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财库〔2014〕215号文规定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谈判工作组按照采购评审委员会评审报告推荐的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了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修武县运粮河改造及生态城市建设PPP项目
二、采购编号:修交易【2015】CG161号
三、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12月17日上午11 时30 分
地 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四、预中标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
法定代表人:何巧女
五、主要中标条件:
合作期限: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养护期为8年。
项目概算:本项目投资不少于6亿元(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包含修武县市政道路项目、绿道一期项目、运粮河河道综合治理及其附属工程)。
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政府付费”,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由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各社会资本方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实施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项目实施机构:修武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1383917669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B1208室
联 系 人:梁女士、李先生
电 话:0371-6020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