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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公安局+德惠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0: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惠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惠市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分四年付清,每年付2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德惠市公安局墙面、地面维修工程。

2.2   计划工期:2016115日至20163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报名前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向德惠市公安局提交20万元的项目保证金。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德惠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预约查询电话:13756301507159441111698700091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21日至201512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6111900分,地点为德惠市政务大厅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德惠市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德惠市建交中心招标公告栏、德惠市电视台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惠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文学         话:0431-8729993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金辉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A2104

联系人:保           话:0431-81172318

                 2015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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