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靖西县第二幼儿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靖西县第二幼儿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靖西县第二幼儿园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125-HL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采购内容:采购预算金额:约164万元,幼儿园配套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若为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的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为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开具的授权代理资格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 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工作日)
地 点: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能够清晰反映经营范围);(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复印件;(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在报名期限内);(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时必须提供);(8)基本开户许可证;(9)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10)生产厂家开具的授权代理资格证;供应类似本项目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委托代理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并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不全、复印件与原件不符者不接受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遇年检或变更的证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合格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按不少于采购预算价的1%交纳。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户名:
开户名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民主支行
帐号:450016043610595558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5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5时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市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靖西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xi.gov)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小韦 联系电话:13481673321/0776-2983951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百色市龙船路中段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