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扩建项目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0: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项目
本招标项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扩建项目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由郑州市财政局郑财经建2015-043号政府采购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资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公综合楼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金岱路南、南三环北、尚庄路东西两侧;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4169万元,规划批准面积为511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综合楼(含实训、校行政办公用房及学生综合服务用房等)、学生宿舍、体育馆、食堂。改造运动场,新建道路广场、绿化、大门以及院区供配电、照明、给排水等配套工程;
2.3本次招标的规模和范围:办公综合楼四部电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等;
2.4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2.5交货、安装期: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30日历天内;安装工期:交货后 30 日历天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2投标企业应为具有电梯货物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厂商或经电梯货物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的,应出具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
3.1.3投标企业如为制造厂商,应同时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具备A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企业如为代理商,应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所投报品牌制造厂商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具备A级)。
3.1.4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
3.1.5 投标人须有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
3.1.6 投标企业需提供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1.8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和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电梯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
3.1.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 12月 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代理三部;
4.3报名携带资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关系等);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 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如为制造厂商);
(4) 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如为代理商);
(5) 制造厂商开具的唯一授权证明(如为代理商);
(6) 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或电梯安装工程资质证书(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7) 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8) 企业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验收报告及含用户联系方式的用户评价意见)。
(9)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
以上资料报名时请出示原件,留存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留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的原件。
备注:请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1套(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2015年 12月 21日至2015年 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1日下午14: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2016年 1月11日下午14:3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中国财经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联 系 人:张广征
地 址:郑州市郑尉路18号
联系电话:0371-667206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波、 林磊
联系电话:0371-68982007
地 址:淮河路131号
2015年12月2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