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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10: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受采购人杞县公安局的委托,就2015年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15年杞县高清治安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WFW-2015-035
    3、采购内容:电子警察卡口(10套)
    4、项目资金:180万元 
    5、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内容;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
    4、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5、供应商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6、供应商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所投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为确保公安交管管理保障能力,电警、卡口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与道路交通可视化有关的科技强警类证书。
    8、为了确保和县公安部门管理平台软件的顺利对接,投标人须出具平安城市管理平台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对接证明。 
    9、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企业、法人无行贿记录查询,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证书6、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7、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8、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9、投标人所投高清治安卡口系统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10、为确保公安交管管理保障能力,电警、卡口产品制造商能够提供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颁发的与道路交通可视化有关的科技强警类证书11、为了确保和县公安部门管理平台软件的顺利对接,投标人须出具平安城市管理平台软件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对接证明。
    委托代理人同时要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2份复印件, 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资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10%取整提交,投标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36000元、资信保证金180000元;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国人行一楼
    6、如需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递交,有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自行离场。
    5、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法人代表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杞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15637816876
    集采机构: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服务所)
    联 系 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371-28666996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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