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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定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21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普定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 2、项目编号:ADWZ-AS15-3016G
  • 3、项目序列号:安市公资交(购)字告[2015]283号
  • 4、项目联系人:龚昌波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33523018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
    • (2)采购数量:443  套
    • (3)采购预算:1,550,5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须提供样品。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开标提交材料: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路灯生产或销售)、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投标人是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3、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身份证。4、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以最近三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由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人员社保花名册为准、授权代表人员须在花名册内)。5、2015年度近三月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6、有效期内由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受贿等职务犯罪查询函。(以上材料1—6项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开标时递交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1 09:00:00至2015-12-31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缴纳资料费后,凭缴纳资料费获得的随机码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交易中心信息部:0851-33343719, 业务二部:0851-3335269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gzy.anshun.gov.cn/)。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证书用户,直接登陆电子证书用户管理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自行下载。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1-12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1-12 09:30:00
  • 12、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21 09:00:00至2016-01-11 16: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个人报名的须从个人账户转入,为了规范保证金缴款新程序,2015年11月4日(含)起,所有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详情详见中心通知公告栏《保证金缴纳新流程的通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保证金咨询电话:0851-33345282。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
      • 帐  号:132019539070(保证金账号)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普定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联系地址:普定县城内
    •   项目联系人: 谢兴柱
    •   联系电话: 0851-38228015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进行评分;(详见财库〔2001〕181号文件)。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有效期内的货物的。3、投标货物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的。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安顺大众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安顺市若飞东路市政府大院19栋一单元4楼
    •   项目联系人: 龚昌波
    •   联系电话: 0851-3352301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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