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救灾物资采购BBZFCG-2015-660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大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A分标);4、必须取得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救灾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BBZFCG-2015-660(YLYLG20151002-BB)
招标内容:A分标:大米1批;B分标:保暖衣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A分标90万元;B分标219.7万元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月11日北京时间10时正
四、截标、开标地点:
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购买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购买地点: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单位为其购买的2015年1月至10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应清楚的显示委代理人编号、姓名以及每月的缴费基数、单位缴款额、个人缴款额等信息)复印件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前来购招标文件,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咨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钟华新
联系电话:0775-2690131 2690161 FAX:0775-2690011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广电路80号
采购人:博白县民政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开源
地址:博白县城区
七、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