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zws2015-lq57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台州市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包括项目的供货、运输、安装、总体调试、技术培训、直至验收合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下城区白石路318号中国(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楼415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户名: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1202003209900014176;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潮王路支行)
七.投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区机关食堂三楼)
九.开标地点:台州市路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三楼会议室(区机关食堂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c)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d)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高小姐
地点:杭州市文二路218号(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一号楼二楼)
附件信息 |
公告附件:投标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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