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6-2017年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YLLBG20154018-LB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拟对来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6-2017年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6-2017年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5] 政采GZ第64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YLLBG20154018-LB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招标内容:来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6-2017年度维修服务定点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维修服务有效期限:本次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有效期为二年(以来宾市财政局下文时间为准)。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服务商;
2、投标人须在广西来宾市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在来宾市市区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达到二类以上(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来政办发〔2014〕4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每家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需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三家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编号:【2015】政采GZ第64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9时3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lbsggzyjyzx.com/(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业务咨询:
来宾市财政局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772-4235180
2015年12月18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2-4235229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昱翔 联系电话:0772-4298488 4299199 传真: 0772-4299238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