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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项目编号:QHDGM2015564-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婉慧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9310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昌黎大浦河码头北侧北戴河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孙海成 0335-35927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婉慧0335-3693108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4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数量: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综合执法局北戴河新区团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项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中标人与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指定部门成立项目公司,中标人占股份比例为95%.项目公司享有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后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单位运营维护。项目公司为新区集污范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向新区管委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或其指定接收单位.特许经营期为30年。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已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8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国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秦皇岛市海港区迎秋里39-110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金额:暂估1.4605亿人民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北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待定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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