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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及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7: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DSEC-2015-51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及桥梁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双鹤湖中央公园水系及桥梁工程施工

2.2 工程概况:

双鹤湖中央公园包括新建环形水带、双鹤湖水带、莲鹤湖、拦蓄水建筑物及桥梁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以航兴路为界,航兴路以西包括莲鹤湖、双鹤湖水带、1#、2#、3#、4#和7#水闸及跨河桥梁(不包括航兴路桥及桥下河道部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以航兴路为界,航兴路以东包括双鹤湖水带、5#、6#、8#和9#水闸及跨河桥梁(含航兴路桥及桥下河道部分)(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中心出具的近三年缴纳证明)。 

    3.4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国内至少承担过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且经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考核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

3.5参与投标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公告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5年1221日至2015年1225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郑州市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C座1007室。

4.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等相关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证明(承诺函);

(4)投标人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同时,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富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郑港七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

联 系 人:巴女士

电    话:0371-5656774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正光路22号C座100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1-86550888-8003

邮    箱:dsecmai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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