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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人防应急中心及价格监控中心室内外配套工程—配电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人防应急中心及价格监控中心室内外配套工程-配电项目已获得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巩人防【20156,招标人为巩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巩义市。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配电工程的线路部分和电气部分的所有内容。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  格。

2.5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叁级(含叁级)以上、承修叁级(含叁级)以上、承试肆级(含肆级)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业绩要求:20121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4其他要求:企业需提供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

5企业业绩证明(符合本公告3.1的规定);

6)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20151218201512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4.3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501室。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址:巩义市行政中心A

    话:13592483839

招标代理: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建业总部港D501

联 系 人:陈女士

    话:1394905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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