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郑州市白沙组团杨桥干渠升级改造工程(水利)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B0220151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白沙组团杨桥干渠升级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郑州市白沙组团杨桥干渠升级改造工程(水利)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园区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为杨桥引黄闸出口,终点为陇海快速路,全长15公里。连霍高速公路以北段维持原断面升级改造,连霍高速公路以南渠道控制总宽度70米,其中渠道宽20-30米,两侧堤顶道路各5米。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示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杨桥引黄闸出口--连霍高速公路,长5260米,维持原断面升级改造;
第二标段:连霍高速公路--郑开大道,长5500米,渠道控制总宽度70米,其中渠道宽20-30米,两侧堤顶道路各5米;
第三标段:郑开大道--陇海快速路,长4300米,渠道控制总宽度70米,其中渠道宽
20-30米,两侧堤顶道路各5米。
备注:报名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在建工程提供甲方出具的在建证明),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单项工程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3.6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郑州市(含5市1县)以外的,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7其他要求: 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在招标人负责建设的项目中,中标后被更换过或有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投标文件中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与报名审核时提交相关证书原件人员一致。
3.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出具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2015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郑州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郑州市以外投标人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10)“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当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并接受郑东新区相关部门的处罚。
8.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女士 姜女士
联系电话: 0371-88811802
201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