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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选取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5: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选取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选取

项目编号:JRC2015S439(S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0191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33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31-870191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延浩0431-851998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在区域整体建设运营;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建筑节能、城市智能化建设、公园配套服务、医疗、教育、养老服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为招标人提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和审批等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2一标段投标人应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相关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有法律、采购、能源、交通、水利、市政、金融、财务、环保等领域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本标段允许最多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3.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及以上),专业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电、机械、电子、轻工、钢铁、农业、通信信息、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港口河海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城市规划、综合经济(不受具体专业限制)、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至少满足一个专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9:00 至 2015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彩宇宾馆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工程咨询服务机构选取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RC2015S439(S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本项目由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

一标段: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二标段: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在区域整体建设运营;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建筑节能、城市智能化建设、公园配套服务、医疗、教育、养老服务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为招标人提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

二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评估和审批等工作。

2.3服务期:一年。

2.4项目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一标段投标人应熟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在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方面具有咨询服务能力,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相关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并在国内有成功实施完成的相关项目业绩。有法律、采购、能源、交通、水利、市政、金融、财务、环保等领域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本标段允许最多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职责。

3.3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发改委核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及以上),专业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水电、机械、电子、轻工、钢铁、农业、通信信息、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港口河海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城市规划、综合经济(不受具体专业限制)、其他(按具体专业填写)。(至少满足一个专业)。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二标段)、联合体协议(一标段联合体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一标段)、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套,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9时;地点为:长春市彩宇宾馆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和吉林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70191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传真:0431-85199868    联系人:常延浩

监督人: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701906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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