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已由弥勒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云润招(2015)HH-80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采购项目将对采石(砂)场(共分11小班号)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造林。
2.1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
标段划分 | 造林地点 | 小班号 | 造林面积(亩) | 合计造林面积(亩) | 计划投资(元) |
第一标段 | 西一镇阿基邑采石场 | 1 | 175.18 | 297.39 | 776187.90 |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1 | 2 | 42.52 | |||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2 | 3 | 26.71 | |||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3 | 4 | 46.11 | |||
朋普镇长河砂石材料场 | 7 | 6.87 | |||
第二标段 | 新哨镇习岗哨砂场 | 5 | 325.05 | 325.05 | 848380.50 |
第三标段 | 竹园镇红山采石场 | 6 | 191.34 | 308.57 | 805367.70 |
竹园镇凹腰坡采石场 | 11 | 117.23 | |||
第四标段 | 西一镇云贵采石场 | 8 | 102.65 | 319.09 | 832824.90 |
西一镇毛衣拨皮山采石场 | 9 | 208.2 | |||
西一镇磨香井碎石场 | 10 | 8.24 |
2.2采购项目内容:
首先对采石(砂)场进行削坡开级、平整土地、回填土方,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做到能满足造林所需条件后再进行植被恢复造林。(造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资金支付情况:
2.4 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主要以造林为主的绿化公司方可报名,但因造林季节性强,时间紧迫,故一家公司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具体中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
(1)具有先进的造林技术及管理经验,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专业队伍;
(2)近两年承包荒山造林、园林绿化且投资规模较大,成效好的;
(3)项目实施者必须亲自组织实施,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 21日至2015年 12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税务登记证(副本)、⑸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2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公告公示栏目、云南润宇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赵彦芬
电 话:13608738189
传 真:0873-6181969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