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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弥勒市2015年生态植被恢复项目已由弥勒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云润招(2015HH-80号,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采购项目将对采石(砂)场(共分11小班号)进行生态植被恢复造林。

2.1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

标段划分

造林地点

小班号

造林面积(亩)

合计造林面积(亩)

计划投资(元)

第一标段

西一镇阿基邑采石场

1

175.18

297.39

776187.90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1

2

42.52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2

3

26.71

弥阳镇宝山采石场3

4

46.11

朋普镇长河砂石材料场

7

6.87

第二标段

新哨镇习岗哨砂场

5

325.05

325.05

848380.50

第三标段

竹园镇红山采石场

6

191.34

308.57

805367.70

竹园镇凹腰坡采石场

11

117.23

第四标段

西一镇云贵采石场

8

102.65

319.09

832824.90

西一镇毛衣拨皮山采石场

9

208.2

西一镇磨香井碎石场

10

8.24

2.2采购项目内容:

首先对采石(砂)场进行削坡开级、平整土地、回填土方,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做到能满足造林所需条件后再进行植被恢复造林。(造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资金支付情况:2016731前完成直播和植苗造林,3个月后检查验收成活率达90%以上付款70%201710月检查验收保存率达85%以上付其余的30%

2.4 工期要求:2016731前完成所有直播和植苗造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主要以造林为主的绿化公司方可报名,但因造林季节性强,时间紧迫,故一家公司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具体中标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

1)具有先进的造林技术及管理经验,信誉好,经济实力强的专业队伍;

2)近两年承包荒山造林、园林绿化且投资规模较大,成效好的;

3)项目实施者必须亲自组织实施,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51221日至201512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弥勒市弥阳镇冉翁西路1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标段,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⑴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⑷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112日上午9:00,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弥勒市人民政府网、阳光弥勒网站政务局公告公示栏目、云南润宇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赵彦芬

  话:13608738189 

  真:0873-6181969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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