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衡水市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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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 采购数量:2016年春节亮化工程(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春节亮化 竣工时间:2016年1月20日之前完工并验收合格。 投标商资格要求: 2、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不做要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 1、因本项目有特殊的工艺要求及设计美感,为保证艺术观赏性及亮化质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与采购方技术人员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后到代理公司报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以上证书、证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红章),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评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范香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