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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大营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4: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大营项目区工程已由豫水计【201542号批准建设,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本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大营项目区工程

2.招标编号:ZCZBGK2015907

3.建设地点:尉氏县大营乡境内。

4.建设工期: 18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北康沟河治理长度12.37km(桩号11+33618+62523+30028+381)和南康沟河治理长度13.83km11+02018+40025+10031+550)段内的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监理标段: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大营项目区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WSBKGH-DY-2015-01):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WSBKGH -DY-2015-02):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WSNKGH -DY -2015-03):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四标段(合同编号:WSNKGH-DY -2015-04):河道治理、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建筑物工程、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工程

第五标段(合同编号:WSZXHL -DY -2015-05):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大营项目区工程监理

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8.建设投资:约27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三、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主项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122013201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三年无亏损,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 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监理标段:

第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2012年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20121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贰份以上)。

3.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等,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按照第二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左侧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时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参与报名。

3.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4.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开标时投标单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需携带相关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8.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报名至开标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6月份之后连续半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10.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 12 18 日到201512 24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18号窗口5015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每份售价2000元,招标图纸另售,监理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招标代理: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7056266293

监督单位:尉氏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71-2799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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