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m3燃料油、腊油、渣油储存项目(生产设施)工程施工第三次招标公告
9000m3燃料油、腊油、渣油储存项目(生产设施)工程施工第三次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9000m3燃料油、腊油、渣油储存项目(生产设施)工程施工
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每日8:00至12:00,13:00至17: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
招标人电话:0546-82227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546-7796880 18754604111
一、项目编号:DYQCG2015-125#
二、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内容:包括储存罐安装部分、储存罐体基础部分、道路与场地硬化、地磅、电气仪表、工艺管道及设备安装、管廊工程、水池和院墙的工程施工。
本工程施工计划投资:12541618.8元。
标段划分:该项目施工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东营区新型农民创业园内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三、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原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别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第Ⅱ类及以上)。外地投标人入东营市投标应取得2015年度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石油化工或机电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如果潜在投标人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第Ⅱ类及以上)资格条件,方可组成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本工程项目的联合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任意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投标人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时,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来参与投标。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副本、拟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协议书(组成联合体的成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5年度的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注: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则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州路71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546-7796880 18754604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