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惠爱医院江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惠爱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惠爱医院江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501D72N366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惠爱医院江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5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服务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江村院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技术服务 1项 人民币25万元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1(专业咨询)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专业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甲级资质。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邮购方式需要收取50元快递费),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附参考模板)(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2)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户 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 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652392 传真:020-37652396 联系人:吴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标书,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2月18日 至 2016年1月7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8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2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惠爱医院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6号 |
联系人:李工 | 联系电话:020-81268017 |
传真:020-81268017 | 邮编:51045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
联系人:刘志丰、叶镇荣 | 联系电话:020-87768198-830/183 |
传真:020-87768283/87616260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志丰、叶镇荣 | 联系电话:020-87768198-830/183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