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扫描探针显微镜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1396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华侨大学 地址:集美大道668号 电话:张老师0592-6161570;李老师:1515922980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侨大学材料学院扫描探针显微镜 | ||||||||
来源: | 非市级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说明:1.本项目为整体招标,投标人应对所有项目做出响应,不允许拆分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150000.00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即日起至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采购文件售价: | 200元/套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6-1-11 15:00:00 | ||||||||
开标地点: |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机电信息学科实验楼A201 (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 ||||||||
其他: | 一、E - mail:xm2202255@163.com 账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三、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代码。 |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