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医疗设备采购(GXBSZC2015-G1-0130-KL)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平货采审[2015]第1444号批准,现就平果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G1-0130-KL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采购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17000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25号)一楼综合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介绍信(投标单位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投标报名有效期内);(2)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5年8月至10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日期内)。
上述资料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收原件外,其余资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银行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25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8日下午15时00分整在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百色分部(平果县城龙路25号)二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0776-5821431
采购单位地址:平果县建民路76号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小明 联系电话:0776-5828111 传真:0776-5828111
项目咨询联系人:隆甘萍 联系电话:0771-5828333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平果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5825152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