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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1: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 HNWXLY(2015)128

2.3建设地点: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院内

2.4建设规模: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维修改造面积3827㎡,包含水电、地面、墙面、采暖、监控等;总投资355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总 工 期: 120日历天,具体施工进度根据招标人资金计划进行。

2.8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9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2.10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报名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犯罪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及领取文件方式: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8日-- 2015年12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及领取文件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图纸费:1000元/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15时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七楼第一会议室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com.cn/swcg)、《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洛宁县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6510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160753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邮    箱:hnwx812@163.com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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