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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警械装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1: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的委托,对警械装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阳资易采〔2015〕7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警械装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38,900.00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警械装备及专用设备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相关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警械装备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4日期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交易大厅现场报名。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1151000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1151000分。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止。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分局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2-3883225

传真0752-3883225    邮编516211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传真0752-3919963    邮编5162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3911987

 

附件:惠阳资易采〔2015〕70号招标文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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