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兰陵县人民法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楼
邮箱:shandongzhenghang@163.com
联系人、电话: 吕工 0539-6177977 15315391911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CSZFCG-2015-35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设备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近三年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过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2015年1-7月份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养老保险手册等缴纳证明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资格审查书”字样,否则不予受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日程安排:
1、资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87号窗口。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39-6177977 15315391911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8日14时0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注明本项目交易编号(15CG0352),开标前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无投标保证金收据拒收投标文件。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联系电话:0539-5530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