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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18 11: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兰陵县人民法院

二、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4  

邮箱:shandongzhenghang@163.com

联系人、电话: 吕工  0539-6177977   15315391911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CSZFCG-2015-352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设备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3、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近三年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20151221日至20151225日,过时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

3、招标文件售价:300/份,售后不退;

4、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质量认证体系证书;

2)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20151-7月份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养老保险手册等缴纳证明原件(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上述资料请携带原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胶装3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兰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庭装饰工程资格审查书”字样,否则不予受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日程安排:

1、资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221日至20151225日,

 90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87号窗口。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539-6177977   15315391911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18140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注明本项目交易编号(15CG0352),开标前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无投标保证金收据拒收投标文件。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联系电话:0539-553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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